关于举办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0-04-12浏览:149设置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计算机与通讯工程学院、政法学院分工会: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工会豫教工[2010]8号文的通知精神,2010年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将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在高校设置的竞赛科目为化学教学、计算机教学和德育教学,为做好竞赛的选拔推荐工作,学校决定以此为契机在以上三个学科深入广泛地开展教学技能经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本次竞赛活动由校工会、教务处、有关二级学院和现代教育中心组成竞赛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组  长:陈江风    
    副组长:王林坡、袁道强
    成  员:尹志刚、黄敏、杨瑞勇、周立明、卢中宁、郭祥远、
楚春颖。
    竞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工会,王林坡兼主任,袁道强、何春黎为副主任。
    2、校竞赛领导小组聘请相关学科专家教授组成竞赛评审委员会对参赛者的教学技能情况进行评审。
    二、竞赛科目
    化学教学、计算机教学、德育教学
    三、竞赛要求
    1、参加竞赛的老师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0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且为从事相关学科教学工作3年以上的一线教师。
    2、各竞赛科目所属学院及分工会应坚持广泛参与的原则,认真组织参赛科目的竞赛活动,每个学科在所在学院初评的基础上择优向校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推荐六名优胜者。
    3、校竞赛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校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推荐各竞赛科目的前4名参加全省教育系统的技能竞赛。
    4、各个学科的评审要从创新教学理念、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语言,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效果等方面具体考察教师的综合技能情况。
    四、表彰奖励
    1、被各学院及分工会推荐至校竞赛领导小组的优胜者将获得“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技能优秀奖”。
    2、省级竞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获奖者由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工会颁发荣誉证书(其中一等奖获得者由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授予“河南省教学标兵”称号)。
    3、对特等奖获得者,原则上由省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实地观摩后,根据综合评审结果予以确定,并按有关规定程序申报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
    4、按豫教工【2010】8号文件要求,参加省级竞赛教师的获奖情况均计入本人档案作为晋级、评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及分工会在报送材料时,同时报送竞赛活动小结一份,内容包括:组织机构、评审原则和方法、评审程序、评审结果等。
    2分工会推荐至校竞赛领导小组的竞赛者要提供以下竞赛材料:
    (1)“河南省教育系统2010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1份(打印);
    (2)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1份;
    (3)教案1份;
    (4)2007年以来,有关获奖成果或荣誉称号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5)课堂教学实录DVD光盘1份(光盘实录音影限所教课程全过程,不得超时)。
    3、上报的纸质材料必须用B5纸打印。凡申报材料缺项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接受。
    4、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10年5月14日,过期不再受理。
    5、校竞赛办公室地点:校工会
    联系人:何春黎     电话:63627081
 
 
                              郑州轻工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教务处
                                   201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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