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年度“女教职工建功立业”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2018-12-06浏览:688设置

 

 

 

 

 

郑轻院工[2018]40

 

 

关于评选2018年度

“女教职工建功立业”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女教职工建功立业”活动的深入开展,提高女教职工队伍素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引导广大女教职工立足本职、创新工作、服务社会、传承文化、无私奉献,为我校的建设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女教职工中开展2018年度“女教职工建功立业”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在职在岗女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科学文化素质,在思想上、政治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勇于开拓,锐意进取,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表现突出。

3、刻苦钻研业务和专业技术,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某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团结同志,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助人,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在本职工作中争先创优,切实起到示范和表率作用。

5、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弘扬传统美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表现。

三、评选要求

1、各分工会在所属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评选条件民主推荐,经公示无疑后附上先进事迹材料报校工会。

2、各分工会按本单位女教职工5%的比例推荐“女教职工建功立业”先进个人。凡是按时完成校工会布置的工作,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女职工活动,上浮5%比例。

3、截止时间:20181220日前。

四、表彰与奖励

校工会、校女工委员会在2019年“三八”节期间进行表彰和奖励。

    附件:2018年度“女教职工建功立业”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郑州轻工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8123

 

 

 

 

 

 

 

 

 

 

 

 

 

 

 

 

 

 

 

 

 

 

附件:

2018年度“女教职工建功立业”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名 称

女职工人数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45

2

机电工程学院

36

4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67

7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77

4

艺术设计学院

65

3

经济与管理学院

64

3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55

3

软件学院

23

1

国际教育学院

33

2

政法学院 思政部

50

3

外国语学院

71

7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35

2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8

1

体育学院

15

1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2

1

建筑环境工程学院

21

2

工程训练中心

17

1

附属学校

38

2

保卫处

1

0

后勤保障服务中心

23

1

科工贸公司

1

0

图书馆

44

4

机关一分工会

54

5

机关二分工会

62

6

 

947

65

备注:评选名额按各部门女工总人数的5%计算,四舍五入,全部完成女工工作的分工会,名额上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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