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医保[2008]18号
省直各参保单位,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工作需要,按照“有利于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利用效率;兼顾综合与专科,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竞争,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原则,同时考虑到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关联性和兼容性,经研究,在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确定下列17家医院为河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河南省人民医院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河南省中医院
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五三中心医院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郑州市中心医院
郑州市人民医院
郑州市中医院
郑州市妇幼保健院
黄河中心医院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医院
请定点服务机构认真做好生育保险政策的学习宣传,规范生育保险就医流程,积极组织开展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办理协议签订和系统联网等项事宜,确保省直生育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