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该规定于4月28日起实施。这是我国广大女职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生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女职工的极大关怀。
根据校工会对学习宣传文件的要求,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5月30日下午,我系组织全体女教工在会议室共同学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并发放材料,普及女教工劳动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有关知识。
会上,刘书记向大家传达了校工会开展文件学习的活动精神,阐述了学习文件的重要意义,并带领女教工逐条学习了文件内容。
通过此次学习,使女教工更深入的了解自己在工作中应当享有的特殊待遇,营造了关心和爱护女教工的良好社会氛围。
电气学院分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