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医保中心最新规定于2013年10月1日之后按照下列要求申请生育保险待遇。2013年10月1日之前的则按照旧规定申请。)
在定点医院就医
一、 女教职工应在怀孕7个月以后提交申请,准备材料为:
a.《生育证》(原件、复印件)
b.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男教职工配偶在怀孕7个月以后提交申请,准备材料为:
a. 《生育证》(原件、复印件)
b.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c.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d.男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证明。(证明格式见例A、B)
在非定点医院就医(由单位经办人办理)
一、个人先垫付医疗费用。
二、女教职工准备材料:
a.《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原件、复印件)
b.《生育证》(原件、复印件)
c.《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d. 原始发票、费用明细汇总单
e. 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手术记录、医嘱单)
f. 单位证明(注明什么原因不能在定点医院生产)
三、 男教职工准备材料 (配偶无业):
a.《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原件、复印件)
b.《生育证》(原件、复印件)
c.《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d.原始发票、费用明细汇总单
e.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手术记录、医嘱单)
f.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g. 男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证明。(证明格式见例A、B)
A:单位证明
证 明
兹有我XX部门XX,男,省份证号:XX,其配偶XX,身份证号XX,无业。二人于X年月日登记结婚。
特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