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
《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
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4号),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发〔2015〕19号)及省委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工会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省委《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
1.深刻领会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重大意义。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群团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由党中央召开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的战略高度,从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全局高度,深刻阐明了党的群团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很强的战略性、思想性、针对性,是指导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的纲领性文献。省委召开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郭庚茂书记发表讲话,对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进行部署,充分体现了省委对群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广大工会干部要深刻领会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重大意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把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作为重要使命,把发挥桥梁纽带和政权支柱作用作为价值所在,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基本职责,把推动改革创新作为不竭动力,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河南现代化建设、让中原在实现中国梦进程中更出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准确把握省委《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对加强和改进党对群团组织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推动群团组织改革创新提出了明确要求和一系列政策举措。《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中央精神,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举措、新目标、新要求,必将把我省群团工作推向新的阶段。要全面理解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准确把握“三性”的基本定位、全面把握“六个坚持”的基本要求、深刻把握“三统一”的基本特征,切实保持和不断增强工会作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努力使工会组织的有效覆盖面不断扩大,对职工群众的代表性明显增强;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提升,工会工作实效性明显增强;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不断推进,群众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程度明显增强,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组织是温暖的“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
3.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群团工作的重要精神。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广大工会干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抓好学习贯彻的各项工作。要认真研读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文件,原原本本地学习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到入心入脑、融会贯通。按照党委统一部署,结合职工队伍和工会工作实际,广泛开展千万职工大宣讲、大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兴媒体和工会舆论阵地和宣传教育阵地作用,精心组织新闻宣传和网络宣传,通过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活动,推动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基层一线、进企业班组、进职工群众,引导广大职工领会核心要义、掌握精神实质,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和决心。
二、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始终保持工会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4.坚持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的双重领导体制。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关心重视支持工会工作,在党委领导下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坚持向同级党委汇报工作制度,推动地方党委建立研究决定工会重大事项制度、党委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争取党委在每届任期内召开党的群团工作会议或工会工作会议;县级以上工会主席参加或列席同级党委、政府工作会议,乡镇(街道)工会主要负责人列席同级党委有关会议。上级工会要加强对下级工会的领导,建立领导制度、规范领导程序、改进领导方式;加强与下级工会同级党委的沟通协调,建立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制度,推动各级工会组织依法依章程按期换届选举。下级工会要认真落实上级工会决议和工作部署,建立工作汇报等制度;下级工会在向同级党委报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时,应同时向上级工会请示报告。
5.充分发挥工会领导机关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落实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工会和同级党委的决策部署,把党的主张和任务、党对工会工作的要求变成工会组织的决议,转化为各级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群众的自觉行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全面构建“4+4+2”党建制度体系,健全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干部选拔任用、反腐倡廉四项基础制度,建立健全权力规范运行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问责两项机制。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一岗双责”,健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组议事决策、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新进班子成员任职培训等制度,努力打造政治坚定、团结务实、职工群众拥护的坚强领导集体;探索建立符合工会特点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机制。工会党组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批准设立的党组织请示报告。
6.建设忠诚党的工运事业的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工会干部协管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对下级工会干部协管工作的意见》,细化协管程序和内容,落实上级工会对下级工会领导班子建设的各项职责;继续推动地方工会及企事业单位工会主席按同级副职配备、省辖市和县(市、区)总工会主席由同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任、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席担任同级党委委员,推动省辖市和经济发达、职工人数多的县(市、区)总工会主席按同级党委常委配备;推进生产和工作一线的劳动模范担任工会兼职副主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好、用好、管好工会干部,完善工会干部选拔任用体制,注意建立扁平化的人事结构,加大工会领导机关党组、分管领导、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积极争取党委组织部门支持,拓宽工会干部选拔渠道,注重从基层一线劳模和优秀职工中考录、遴选工会机关干部,注重从下级工会和基层工会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工会领导机关干部队伍;主动与党委组织部门协商,将工会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纳入各级党委组织人事工作总体安排,扩大工会干部跨系统多岗位交流,推进工会系统内部上下交流,工会与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横向交流,通过党校培训、挂职锻炼、高等学校进修、内外交流等形式为工会干部成长创造良好条件。加强基层工会带头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探索基层工会干部社会化途径。加强工会干部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重点加强对新任县级工会主席和基层工会主席的培训,争取将工会干部培训纳入党政干部培训范围。
7.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武装职工,团结组织广大职工坚定不移跟党走。充分发挥工会干校、工人报刊、工会网站、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等宣传舆论阵地作用,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手段,设计务实管用的载体,深化职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生动活泼、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群众性实践。广泛宣传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深入学习宣传“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原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大别山精神、愚公移山精神和新时期劳模精神。持续开展“文明河南职工先行”系列活动。在职工中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普遍建立职工志愿服务工作队。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尊重职工主体地位,创新方式方法,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增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说服力吸引力感染力。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职工文化,丰富职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三、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动员广大职工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河南现代化建设建功立业
8.持续开展“四个千万”活动。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引导广大职工旗帜鲜明地拥护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全面推动改革。紧紧围绕《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实施,牢牢把握团结带领广大职工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宏伟目标而奋斗这一新时期工运主题,聚焦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大战略规划实施,广泛开展以“千万职工大培训”“千万职工大献策”“千万职工大练兵”“千万职工大竞赛”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建功立业活动,动员广大职工立足岗位作贡献、脚踏实地促发展。编制《2016—2020年劳动竞赛规划》,深入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三五”主题竞赛活动,充分发挥劳动竞赛在提升职工技能、增加职工收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等方面的作用。紧紧围绕美丽河南建设,广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深入开展“节能减排职工行动”“我为节能减排作贡献”等活动。在产业转型升级项目、重大民生工程普遍开展“重点项目优质高效、职工岗位创先争优”劳动竞赛。持续开展“首席员工”“金牌工人”选树,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的积极性。
9.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打造“技能豫军”。紧紧围绕《中国制造2025》战略规划实施和河南关于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大省、高成长服务业大省建设的战略目标,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持续深入推进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努力培养造就宏大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高素质职工队伍,着力打造“技能豫军”。进一步加强工会培训阵地、实训基地建设,创新和丰富职工教育形式,推动职工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教育体系,为广大职工成长成才搭建平台。推动各类企业每年培训职工1000万人次,10万职工提升一个学历等级、30万职工提升一个技术等级。以争创“六型班组”为抓手,促进全省百万班组规范化建设和达标升级。充分发挥劳动模范、技能人才的带动作用,推动完善师徒帮带等技术传承制度,不断壮大技能人才队伍,广泛开展“五小”活动、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比等富有工会特色、群众特点的技术创新活动,大力推广职工先进操作法,健全职工创新成果评选、奖励、展示、交流、转化制度,组织职工技能大赛,激发职工学习技术、提升技能的热情,拓展职工职业成长成才渠道,加强职工技协建设,设立职工创新专项资金,鼓励职工积极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使职工技术创新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
10.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丰富内容、强化实践,抓好重大节日、重要节点主题活动。做好劳模培养和选树工作,通过举办劳模大讲堂,开设劳模网上展馆,组织劳模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广泛开展劳模先进人物事迹巡回演讲活动,有效推进劳模宣传一条街、技能人才“星光大道”建设工作,切实抓好省、市、县(市、区)三级劳模志愿者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劳模服务社会、引领时代新风。大力宣传劳模和其他典型的先进事迹,把每年五月作为劳模精神、劳动精神主题宣传月,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重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浓厚氛围。在职工群众中持续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搞好典型引路,充分发挥劳动模范、道德模范、文明职工、“最美职工”等的示范带动作用。总结推广“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劳模示范岗”等经验,打造1000家示范性“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努力把技术创新人才个体优势发展为群体优势。做好劳模管理服务工作,促进劳模待遇落实,帮助劳模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提升服务劳模的能力和水平。
四、认真履行工会基本职责,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1.全面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加强职工普法工作,组织工会干部、法律志愿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职工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全面依法治省的生动实践。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会工作,做到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强化工会法律监督,协同有关方面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和《工会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建议书制度和重大典型劳动违法案件曝光制度、公开谴责制度,制定工会公开谴责办法,主动与执法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依法纠正和查处劳动违法行为。加大对工会干部的法律培训力度,加强工会专兼职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普遍建立工会法律顾问制度,做好工会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管理工会事务,加强工会制度建设,形成配套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
12.健全完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机制。坚持把工会维权工作纳入党政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把工作重心放在最广大普通职工身上,重点关注一线职工、农民工、困难职工等群体。依法保障职工的劳动就业权利,开展工会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职工就业创业;保障职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推动完善并落实工资支付规定,保障职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报酬;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督促企业依法安排职工休息休假,推动落实劳动定额定员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督促企业制定实施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定员标准;保障职工享有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深化“安康杯”竞赛,促进班组现场安全管理,推广“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模式”,强化职工安全卫生知识普及教育,推动为高危行业职工普遍建立职业健康档案;保障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享受社保待遇的权利,督促企业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保,加强群众监督。推动健全职工福利制度,督促企业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职工福利。组织一线职工开展健康体检和疗休养活动,规范发展职工互助保障事业。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13.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监督企业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运用劳动合同维护合法权益。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指导企业工会以稳定就业岗位、合理确定薪酬、规范劳动定额、加强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保护等为重点内容,扩大职工参与、规范协商程序,细化合同条款、强化履约监督,切实提升集体协商质量;突出抓好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推广协商制定行业劳动标准经验;加强集体协商师资培训,推进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提高协商能力。推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完善三方机制职能,健全工作制度,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完善劳动关系矛盾调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推进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在其中的积极作用,及时化解劳动纠纷,调处集体劳动争议。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14.积极参与协商民主和基层民主。完善工会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制度,组织和代表职工群众依法、有序、广泛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推动完善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县以上工会争取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与同级政府的联席会议,建立和完善产业工会与相应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同级人大、政协的联系,组织和代表职工参加人大立法协商、执法检查和政协专项视察、民主协商,充分表达职工诉求和工会主张。积极推荐工会负责人作为各级人大、政协常委会委员候选人,促进提高职工和工会干部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比例,充分发挥工会系统人大代表和工会界别政协委员的作用。健全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积极稳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公开程序,充实公开内容;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丰富职工民主参与形式,畅通参与渠道,依法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15.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加大源头参与力度,积极参与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法律法规、发展规划、重大决策的研究制定。加强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劳动关系和职工队伍等方面情况的调查研究,反映职工群众意见,提高源头参与水平。积极参与全面深化改革中有关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改革,推进完善各项制度,使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体职工。更好地组织职工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安创建等,协助党委政府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加强与维稳、信访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重大劳动关系纠纷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分级响应、处置程序和处置措施,第一时间了解和反映职工诉求,提出解决方案,参与妥善处置。参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网络舆情搜集分析和引导。积极配合党政有关部门加强对劳动关系领域和涉及职工的社会组织的联系引导,通过建立组织、工作指导、服务帮助等方式,引导和促进相关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接长工会工作的手臂,形成链条。加强工会防范抵御工作,警惕敌对势力对职工队伍和工会工作的渗透破坏和西化、分化图谋,坚决维护工会组织和职工队伍的团结统一。
五、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努力打造网上网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工会工作新格局
16.健全完善服务职工工作体系。努力打造服务型工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宗旨,满腔热情做好服务职工群众工作。拓宽和深化服务职工的内容,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服务网络和服务职工工作体系,重点帮助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制定工会服务职工工作项目清单,推广会员实名制普惠服务,为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提供项目式、订单式服务,明确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提高服务工作精准、精细度和项目运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利用党政赋予的资源和手段,积极参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逐步开展承接政府转移社会管理、公益事业、公共服务职能的试点工作;探索通过服务外包、项目外包方式,引入社会力量,为职工提供专业化、高水平服务。努力推动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等职工文体活动阵地建设改造并纳入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列入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争取地方财税等政策支持。
17.着力打造“一网一卡”职工服务平台。持续深化和创新工会服务品牌,以“河南职工网”、多功能“工会会员卡”为载体,以全省各级基层工会及其实体服务为支撑,建立线上线下相互促进、虚拟服务与实体服务相结合的新型普惠化服务。通过“河南职工网”及其移动互联网平台,为广大职工提供政策信息、维权援助、就业成才、文化生活、团购优惠等五大类服务,普遍建立各级工会网上虚拟服务大厅,不断拓宽与职工群众网上互动的载体和渠道。开通职工权益受理、网上信访、特殊困难救助等互动平台,对于职工提交的权益维护、困难求助等各类诉求,各级工会组织要做到第一时间受理、及时协调解决。通过多功能“工会会员卡”及会员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对全省工会会员的实名制、动态化管理,为更好服务职工群众随时提供数据支撑。积极拓展“工会会员卡”服务内容,加快培育覆盖全省的“会员商圈”,推动更多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对广大工会会员实行收费减免、服务优惠,使优惠项目涵盖商贸流通、交通出行、医疗健康、教育培训、旅游休闲、文化体育等领域。建立工会微信、微博平台,及时发布加入工会可享受的优惠以及工会就业、培训、维权、服务等动态信息,把线下宣传搬到线上,让互联网成为宣传工会、启发职工和农民工入会意识的新媒介。
18.扎实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继续做实送温暖、就业援助月、金秋助学、阳光就业、农民工平安返乡、职工互助保障、女职工“关爱行动”、“爱心妈咪小屋(母婴室)”、劳动者驿站等服务职工品牌。按照“会、站、家”一体化思路,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工服务中心)和站点建设,突出帮扶职能,积极稳妥扩大服务项目,健全帮扶长效机制,构建“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的帮扶工作大格局,实现帮扶工作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方法“四个转变”。推动把帮扶中心纳入社会救助体系,争取财政支持。加强对帮扶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建立健全救助公示制度,全面核查清理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切实提高帮扶资金使用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深化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推动形成工会小额借款、工会担保贷款和工会推荐贷款相结合的借贷款模式,带动更多职工实现再就业。
19.重点做好对农民工的维权服务。持续开展农民工集中入会行动、农民工援助月、百万农民工援助行动,不断丰富完善源头入会、属地管理、联合互动、双向维权的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机制。通过网络、微信等各种适应农民工特点的方式,向农民工讲解工会的性质和特点、工会的维权服务工作、工会会员的权利义务、入会程序等,增强农民工对工会的认知认同;创新工会组织形式和农民工入会方式,以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园区)、村(社区)为重点区域,建筑项目、物流(快递)业、家庭服务业、物业公司、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为重点行业,采取形式灵活、快捷便利的方式,最大限度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要求,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把分散就业的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积极推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地区为农民工子女入托、上学、就医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在开展送温暖、金秋助学、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活动时,把农民工作为重点,不断扩大帮扶救助农民工的范围和效果。
20.全面构建“互联网+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模式。抓住“互联网+”机遇,自觉运用互联网思维优化和创新工会工作,实现工会工作和互联网的深度融合。落实全国及全省工会系统信息化发展规划,建设统一完整、功能完善、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工会信息化体系。协调推进工会智能化办公系统建设、工会会员信息管理系统、工会服务困难职工信息建设、工会劳动模范管理信息建设、工会干部素质提升工程信息平台建设等,运用大数据和云计算,通过调研、分析、融合、智能响应等方式,准确把握基层工会和广大职工所需所求,精准开展多层次、多元化服务。充分运用手机报、微博、微信、APP等方式,快速有针对性地做好服务与传播工作,深入推进“互联网+厂务公开”、“互联网+企业民主管理”、“互联网+职工之家”、“互联网+工会普惠化服务”、“互联网+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等,加大对工会组织传统品牌活动的线上推广力度。建立和完善工会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会网上舆论阵地和网宣队伍建设,发出工会声音,表明工会立场,弘扬网上主旋律,掌握舆论主动权。
六、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不断扩大工会组织有效覆盖面、切实增强凝聚力
21.大力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坚持党建带工建,争取把工建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落实全总《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促进工会组织网络向新兴产业、新型业态延伸,加强规范化建设,推进基层工会提质达标。依法依规纠正企事业单位改制中撤并工会、削 减工会专职人员和合署办公等问题。加强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工会建设,深入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加强干部配备和经费保障。坚持重心下移,力量配备、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坚持上级工会机关挤一点编制、减上补下,推动县一级整体盘子里调一点编制充实工会组织,努力破解基层基础薄弱问题。深化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尊重会员主体地位,依靠会员群众开展工作,基层工会确定涉及会员群众利益的事项,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其工作计划、重大活动、经费收支要向会员公开,接受会员评价监督,吸引更多职工群众参加到工会工作中来。健全保护基层工会干部合法权益制度,探索建立基层工会主席薪酬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由上级工会向基层兼职工会干部发放补贴,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基层工会主席调离、辞退或者免职、降级。
22.进一步加强产业工会建设。坚持和完善产业与地方相结合的领导体制,理顺和健全产业工会组织体系,坚持产业工会设置与政府机构改革相适应、与行政管理体制相适应、与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进一步明确各级产业工会的工作职责,发挥产业工会的特点和优势。重点加强省级和产业聚集度较高的市(县)级产业工会组织,推进行业工会建设,使产业工会工作更广泛地覆盖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支持产业工会开展具有产业特色的劳动竞赛、技能培训、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节能减排等活动,在工作经费上予以保障;支持产业工会参与做好劳模评选和管理服务工作,新增“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名额向产业倾斜;加大对产业工会干部配备、交流和培训力度。产业工会要加强调查研究和源头参与,加强协调产业劳动关系工作,参与产业政策和行业劳动标准、工资福利政策的研究制定,指导和推动行业集体协商工作,积极维护产业职工基本权益。
23.持续推进工会工作的群众化社会化。进一步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完善制度,逐步建立精干效能、结构合理、职权明确、互相配套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系统;适应形势任务变化和工作需要,积极探索创新工会领导机关机构设置,改进管理模式、运行机制、活动方式,减少中间层次,更好适应基层和职工群众工作需要,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强化源头参与和指导服务基层的职能;完善工会会务公开、事务公开等制度,主动接受职工群众和社会监督;注重工会组织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更多把普通职工群众中的优秀人物纳入工会组织,从普通职工群众中选拔各级工会干部和工作人员,明显提高基层一线职工在工会委员会、代表大会以及工作人员中的比例;推进和完善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代表提案制,在部分县(市)探索实行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建立完善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履职述职制度和直接联系职工群众、接受职工群众评议制度;建立职工群众评议工会干部、评价工会工作和下级工会评价上级工会工作制度,形成工会代表职工和为基层、为职工服务的运行机制,形成组织活动请职工群众一起设计、部署任务请职工群众一起参与、表彰先进请职工群众一起评议的浓厚氛围。加强对工人阶级队伍、劳动关系状况和工会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定期召开工会理论政策研究工作会议,加强工会理论政策研究骨干和统计调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省工运研究会作用,推动将工会工作理论研究列入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工会工作理论研究,加强工会干校工会领域相关学科建设。
24.加大工会经费收缴力度、夯实工会工作的物质基础。争取各级财政、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工会经费税务代收、财政代扣依法收缴工作的支持力度,推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严格依法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推动把财政安排的工会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加大对困难职工帮扶、职工素质技能提升、农民工服务等工会重点工作的财政资金支持。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工会经费使用要向基层倾斜、向职工公益服务事业倾斜,提高直接用于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经费比例。高度重视工会资产管理工作,完善工会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依法监管、依法保护、规范运营的制度体系和监督体系,有效防控风险,发挥资产效能。健全工会企事业发展资金多渠道筹措机制,大力发展工会企事业,壮大工会实力。把工会企事业作为服务职工、服务基层的重要载体和重要活动阵地,以适应职工需求为目标,以构建职工文体教育、职工疗休养旅游、职工互助保障三大服务体系为核心,科学谋划,改革创新,建立公益性事业持续发展的支持保障机制。推动把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等工会所属职工群众活动场所、服务场所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坚持公益属性,真正发挥作用。
25.加强工会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强工会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控制行政经费和“三公”经费,严格执行会议、出差、公务接待、集中采购有关规定,创新和完善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构筑牢固的廉洁防线。建立健全工会预算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公开制度,依法依章程接受下级工会和职工群众监督。严格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努力保障工会经费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效率。
26.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严格对照检查“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等脱离群众的现象,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立行立改。落实工会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联系职工制度,强化服务基层、服务职工意识,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真正做到深入基层、深入职工群众,进万家门、访万家情、结万家亲,经常同职工群众进行面对面、手拉手、心贴心的零距离接触,争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忠实践行者、党的群众路线的坚定执行者、党的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加强对下级工会的业务指导,减少指令性工作部署,减轻基层负担,把更多精力用于帮助基层开展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改进工作作风,破除衙门作风,坚决杜绝脱离职工群众的现象。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精神,坚持定期分析检查、公开承诺整改等制度,建立预防和纠治“四风”的长效机制。大兴学习调研之风、求真务实之风,把工会领导机关建设成学习型、高效率、和谐型机关。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工会,省直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省总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抓好本《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总工会要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并与同级党委实施方案有效衔接。各地各单位的具体措施和工作落实情况要及时报送省总。省总将适时对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