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日下午2:30,国际教育学院在教二楼325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国际教育学院全体班子成员以及全体教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上,国际教育学院分工会主席李锐杰向全体教职工传达了校工会33号文件《关于宣传贯彻落实<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通知》,并带领全体教职工学习了《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重点学习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孕期、生育或者流产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等条款;针对学院有20位外聘女职工的情况,又特别学习了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女职工订立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规定。
学习结束之后,有女老师表示,《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出台,对于全体女职工来说,像是冬日里的一抹暖阳,在给全体女职工带来温暖的同时,也进一步激发了女职工工作的热情。
(文/国际教育学院 李锐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