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女教职工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立足本职、担当新使命,锐意进取、展现新作为,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巾帼力量,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女教职工建功立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女教职工建功立业”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各基层工会(小组)。
2.“女教职工建功立业”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全校在职在岗女教职工。
获得过省级女职工建功立业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女教职工建功立业”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主要负责人为女性,女教职工人数比例不低于60%,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会员遵纪守法,坚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局意识强,整体精神风貌良好,无违法违纪现象和责任事故发生。
3.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引领广大女职工创先争优、巾帼建功,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工作有特色亮点、成绩突出。
(二)“女教职工建功立业”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关心学校事业发展和学生成长成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务实的工作作风,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锐意进取,在立德树人、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3.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弘扬传统美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师生认可度高。
4.在女工工作中表现突出,团结和引领教职工在各项工会活动中积极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较好的完成学校和工会各项工作任务。
5.年度内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三、推荐名额
1.“女教职工建功立业”先进集体:全校共评选8个。
2.“女教职工建功立业”先进个人:按各基层工会在岗女教职工人数的5%评选推荐;2023年度女工工作考核成绩前10名的单位上浮3%,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表彰与奖励
校工会将在2024年工会工作会议上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进行推荐,先进集体限报1个;先进个人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自下而上、群众公认的原则,保证评选质量,切实做到好中选优。
2.各基层工会要把评选推荐的过程作为挖掘先进典型、宣传展示女教职工巾帼风采的过程。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努力营造争先创优、学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团结动员全校广大女职工为学校事业发展建功立业。
3.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经各基层工会公示无异议后,各基层工会于2024年3月5日前将《“女教职工建功立业”先进集体推荐表》《“女教职工建功立业”先进个人推荐表》《“女教职工建功立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报送至校工会(科学校区办公楼503室,联系电话:8660818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h@zzuli.edu.cn。
附件:1.2023年度“女教职工建功立业”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女教职工建功立业”先进集体推荐表
3.“女教职工建功立业”先进个人推荐表
4.××单位“女教职工建功立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附件1—4(下载).docx
郑州轻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