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业学院生育保险待遇办理须知

时间:2013-10-21浏览:211设置

 

按照河南省医保中心最新规定于2013101日之后按照下列要求申请生育保险待遇。2013101日之前的则按照旧规定申请。)

在定点医院就医

一、 女教职工应在怀孕7个月以后提交申请,准备材料为:

a.《生育证》(原件、复印件)

b.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男教职工配偶在怀孕7个月以后提交申请,准备材料为:

a. 《生育证》(原件、复印件)

b.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c.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d.男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证明。(证明格式见例AB

在非定点医院就医(由单位经办人办理)

一、个人先垫付医疗费用。

二、女教职工准备材料:

a.《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原件、复印件)

b.《生育证》(原件、复印件)

c.《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d. 原始发票、费用明细汇总单

e. 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手术记录、医嘱单)

f. 单位证明(注明什么原因不能在定点医院生产)

三、 男教职工准备材料 (配偶无业):

a.《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原件、复印件)

b.《生育证》(原件、复印件)

c.《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d.原始发票、费用明细汇总单

e.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手术记录、医嘱单)

f.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g. 男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证明。(证明格式见例AB

 

A:单位证明

  

兹有我XX部门XX,男,省份证号:XX,其配偶XX,身份证号XX,无业。二人于X年月日登记结婚。

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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